| 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循礼门地铁站施工期间交通管理的通告 |
|
|
|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
| |
2008年6月24日至2010年6月28日将进行循礼门地铁站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施工期间道路交通管理等事项通告如下:
一、2008年6月24日至12月28日,京汉大道(前进五路至南京路)禁止机动车通行。
二、2008年6月24日至2010年6月28日,江汉路(解放大道至泰宁街)禁止机动车通行。
三、顺道街(民意四路至友谊路)、自治街、江汉四路、铭新街、黄石路(解放大道至铭新街)从即日起改为机动车双向通行。
四、取消顺道街(民意四路至友谊路)、自治街、江汉四路、铭新街机动车道上的停车泊位。
五、需通行施工路段的机动车,经前进五路、单洞三路、单洞路、解放大道、或南京路、中山大道等道路绕行。
六、临时取消施工路段上的公交站点。施工路段的公交营运线路及停靠站点的调整按照《武汉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另行公告。
七、行人、非机动车及机动车驾驶员应服从交通警察及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按临时设置的交通标志、标牌指示通行。
八、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九、本通告自2008年6月24日起施行。
二OO八年六月十七日
|
来源:长江日报 2008-06-19 |
【页面纠错】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