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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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08年2月16日(星期六)召开。根据《武汉市市民旁听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办法》的规定,现将市民旁听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议市民旁听名额20名。
二、凡年满18周岁,持有武汉市居民身份证,或持有效身份证件在武汉投资的港、澳、台同胞和武汉市工作(居住)者,都可以由本人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书面申请旁听。
三、市民申请旁听会议的登记时间为2008年1月17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登记地点为市人大常委会一楼大厅(沿江大道222号,联系电话:82711121 82711101)。
四、市民申请旁听登记时,应由本人填写《市民旁听会议登记表》,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交工作单位或居(村)委会介绍信、旁听会议申请书、两张一寸登记照片。
五、旁听市民,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确定后,发给旁听证和会议的有关文件资料,安排旁听本次会议的全体会议。
六、市民可以通过武汉人大网站(www.whrd.gov.cn)了解会议有关信息和会议文件。
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8年1月9日 |
来源:长江日报 2008-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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