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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路桥收费下月向远城区“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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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昨日发出通告:从4月1日起,全市远城区机动车辆进城开始交路桥费。 

    与主城区交通往来最密切的东西湖区车辆,与中心城区车辆“待遇一致”,按年缴纳路桥通行年费。 

    蔡甸、江夏、汉南、黄陂、新洲区的市籍机动车辆进入中心城区,必须购买次票。车主也可按进城需要,选择购买年票。 

    路桥次费实行单向征收,凭票进入中心城区,进入一次缴纳一次。次票在中心城区内3日有效,超过3日,按每3日缴纳一次通行次费。 

    据悉,东西湖区纳入交年费范围,是因为省政府对武汉市收取路桥通行费的批文中确定“入城收费站以内的各类机动车辆实行年票制”,东西湖区大部分机动车辆在吴家山收费站以内。而且,近年东西湖区与中心城区逐渐连成一片,车辆往返中心城区频繁。 

    来自市路桥收费中心的统计,从2002年10月至2006年,我市共征收路桥通行费12.11亿元。 

    此前,远城区可以不交路桥费,让一部分车主寻到“逃费途径”。市交管局数据显示:2003年,中心城区向远城区转籍车辆6559台,2004年达到14912台,2005年16135台。其中绝大多数车辆是冲着免交路桥年费转籍。3年多,这类转籍车辆造成我市路桥通行费流失4400万元。 

    据介绍,征收的城市路桥费主要用于5座桥梁回购资金的还贷。由于目前路桥费流失严重,还贷无法实现预期目标。 



2007-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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