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市民频道>>出入境>>相关问题解答
审理签发《外国专家证》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办事指南(带*的必填)

项目名称 *

审理签发《外国专家证》

项目编号

 

办理(主管)机构*

武汉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外国专家处

办理地址*

汉口沿江大道188号1号楼

联系电话*

82814925  82782825  82827387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每本《外国专家证》收取工本费50元。

(参照审批依据1)

申办对象资格*

外国专家应具备其中一种条件:

1、  有大学学士以上学位、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同等学位、技术职称;

2、  有本专业五年以上的实践工作经验,并能正确实施技术指导,胜任本职工作;

3、  具有我国急需的某种专门技术和特殊技能或其它业务专长;

4、具有在我国境外从事五年以上管理工作的经历,在大、中型外商投资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中担任部门经理或同级以上职务。

审批依据

(如有,请带附件)

1、国家外国专家局、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计委价格管理司《关于实行〈外国专家证〉的通知》;

2、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经济专家来华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3、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加强〈外国专家证〉管理工作的通知》;

4、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申办应提交材料*

(包括规格、要求)

1、有关协议、协定或中外经贸合同(复印件);

2、拟聘请外国专家的履历、健康状况证明;

3、拟聘外国专家有效护照(复印件);

4、外国专家证发放登记表;

5、专家登记照两张。

(注:与办理《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时提交的文件不重复)

办理流程*

(请明确每步所需

时间,

至少三步)

 

1)聘请单位提供全套资料;

2)受理;

3)经审查合格后,签发《外国专家证》。

 

 

是否提供已在网上提供办事指南或网上办理(如有填写相应网址,否则填无)

www.whfao.gov.cn/规章制度∥外专引智

     

 

【发布时间:2003-4-20 上午 11:09:52】
 
【来源:武汉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外国专】【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者:系统管理员】


2004-12-29

【页面纠错】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