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带*的必填)
项目名称 *
审理签发《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
项目编号
办理(主管)机构*
武汉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外国专家处
办理地址*
汉口沿江大道188号1号楼
联系电话*
82814925 82782825 82827387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申办对象资格*
拟聘请的外国专家应具备其中一种条件:
1、 具有大学学士以上学位、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同等学位、技术职称;
2、 具有本专业五年以上的实践工作经验,并能正确实施技术指导,胜任本职工作;
3、 具有我国急需的某种专门技术和特殊技能或其它业务专长;
4、 具有在我国境外从事五年以上管理工作的经历,在大、中型外商投资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中担任部门经理或同级以上职务。
审批依据
(如有,请带附件)
1、国家外国专家局办公室、外交部领事司《关于使用和管理〈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的通知 》;
2、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3、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申办应提交材料*
(包括规格、要求)
1、 对于为执行政府间、国际组织间协议、协定或中外经贸合同应聘来华服务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 《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申请表;
▲ 政府间、国际组织间协议、协定或中外经贸合同复印件;
▲ 拟聘请外国专家的履历、专业资格、健康状况证明;
▲ 拟聘请外国专家来华服务岗位和时间证明。
2、 对于应聘来华从事科学、技术、工程、经济、管理、商贸、财会、税务、金融、法律等工作的外籍专业人员:
▲ 拟聘请外国专家理由的报告;
▲ 拟聘请外国专家的履历、专业资格、健康状况证明。
▲ 与应聘外国专家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派遣文书复印件;
3、 对于应聘来华在外商投资企业工作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 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 与应聘外国专家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派遣文书复印件。
办理流程*
(请明确每步所需时间,
至少三步)
(1)聘请单位提供全套资料;
(2)受理;
(3)经审核后,签发《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
是否提供已在网上提供办事指南或网上办理(如有填写相应网址,否则填无)
www.whfao.gov.cn/规章制度∥外专引智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