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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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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劳社〔2005〕31号

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政办[2002]269号)的有关规定,我们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医院(原郑州铁路局武汉中心医院)等23家医疗机构为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定点医疗机构。望严格执行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附件: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200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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